上报
卫生行政部门经初步调在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1级、1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逐级上报至卫生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I小时; m级、NV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同时越级直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卫生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时限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通报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规定时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应急处理进展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查处情况的初次报告和续报工作。
一级预警
发布一级预警,宜布进人预警期后,国务院应急办根据事故特点和危害,启动国家应急处置相应工作,在事故发生地区采取下列措施:①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现场调在、检验检测与应急处置的准备:②督促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组织加强对事故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随时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③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定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和事故所涉及的食品的警示,宣传避免、减轻事故危害的常识,建立公众咨询果道,并对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④督促有关部门之间预警信息的相互通报;可能影响到境外和可能涉及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地区人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境外国家或地区相关机构通报。在事故可能影响但尚未产生危害的地区采取下列措施:①组织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监测,防范事故发生;②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戒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部门、人员及物资准备;③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宜传避免事故危害的常识,设立咨询电话:④督促有关部门问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以指导本地相关工作的开展。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有来自于网络文章,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本站也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如文章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