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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是食品安全的科学保障
2019-07-05风险管理是食品安全的科学保障
关注食品安全的本质,其实是关注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的核心理念并非着眼于食品生产,而是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能够揭示隐藏的甚至是潜在或未知的、通常不会反映在食品标准上的食源性危害因素。因此,建立以预防食源性疾病为目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最基础的部分就是食品污染物的研究、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食品中的污染物具有不确定性,有化学性、生物性的,有人为故意或客观导致的,而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对污染物的研究不可能全面进行,只能有目的、有依据、有针对性地进行。所以在污染物研究、监测和监督管理各环节中,必须建立一个适当的食品安全信息情报系统,相互之间提供信息情报支持。
风险信息传递也是食品安全凤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一方面会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更严重的会影响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信誉,对政府形象、经济贸易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进而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冲击。苏丹红“染红”了食品,更暴露了长期以来食品生产和畜牧业中存在的随意添加违禁品、滥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及违禁兽药等现象,给政府带来了警示:必须科学理性地看待食品安全问题,采用风险管理:规范“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刻不容缓,要“从农田到餐桌”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根据不同风险评估结果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加强风险信息传递的透明度,树立信息权威,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
1998年江西出现千余名消费者因食用工业k用猪油面中毒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源头起自者油经情商将被有机倡污染的工业用猪油作为食用猪油批发销售。分值商未在验产品进货单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等,无视猪油盛装福无食品卫生要求的相关标识,为牟利而予以销售,造成严重后果。该事件的责任人分别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经销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分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到50万元不等:受害清费者经济损失逾300万元,由事故相关责任人全数赔偿。
在2001年1月广东省河源市的“瘦肉精”中毒事件中,484 人因食用幸前喂养了含“瘦肉精”饲料的猪肉中毒人院。调查发现广东中洋饲料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含“瘦肉精”猪用复合预混料,并将其用于猪饲料中。随后,该公司将含“瘦肉精”的饲料销售给个体养猪户。食用了含“瘦肉精”饲料的带“毒”猪从个体养猪户到肉联厂。流人市场,直至摆上普通人群的饭桌,看似普通的食物链却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饲料生产公司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在饲料预混料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禁用的盐酸克伦特罗激素,触犯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02年,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法院对造成该起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人进行审判,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饲料生产公司罚金15万元,判处该公司经理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5月,广州市出现农民和农民工饮用散装白酒中毒身亡和致残事件,造成14人死亡、10 人正伤的严重后果。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有关责任人将工业酒精贴上食用酒精的标签作为食用酒精出售;假食用酒精用于勾兑散装白酒出售,最终造成饮酒者甲醇中毒。这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重破坏了社会和市场经济秩序,相关责任人的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损害了消费者人身安全甚至造成受害人死亡。在2005年的判决中,毒酒案首犯被判处死刑,同案其余14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13年到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年引发国内“苏丹红”事件的源头广州市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两名相关负责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和230万元。在200年河北发现含苏丹红的“红心鸭蛋”事件中,主要责任人也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刑事拘留。
在20年轰动国内外、造成国内乳业大动荡的 ”三鹿奶粉”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沙案人员和部门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和伪男产品等罪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两名供货商因销售含有三聚氨酸的原奶漆如物和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原牛奶被判处死刑: 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4822万元。2009年2月12日,法院依法宣布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破产载定,至此、三鹿集团正式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