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配送公司水产品冻品供货标准
①有包装的要求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地址明显。
②验货时,要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
③如冻品解冻、软化、出水带血水,则不能收货。
④冻品一般无生产日期,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⑤称重时要扣除纸箱、冰块的重量,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商品类供货标准
1.基本要求:有包装的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无其他异味。
2.商品类生产、销售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县级以上“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具的《检验报告》(若需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相符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定期提供相关的质检报告,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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