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者刑事责任追究的法规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信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信以上 五信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兖刑事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民事责任追究的法规依据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民事责任的规定分散在很多法律法规当中。而食品生产经营沙及的民事责任追究,主要由民法来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其规定,存在生产违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或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不实行查验制度,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处置导致事故影响扩大等情况,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商品存在缺陷,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曹时末作说明,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情况之一的, 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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