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1-2025-001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专职消防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详细评审:
配送场所及冷藏仓储情况 (5.0分) |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配送场所及冷藏仓储场所,每提供一类场所得2.5分,最高得2.5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有场所的,需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对应场所的图片; (2)属于投标人与第三方合作场所的,则同时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对应场所的图片,如合作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合作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3)属于投标人与第三方租赁场所的,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场所的图片,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租赁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4)或提供承诺: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则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为本项目配备配送场所及冷藏仓储场所(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
现修正为:
配送场所及冷藏仓储情况 (5.0分) |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配送场所及冷藏仓储场所,每提供一类场所得2.5分,最高得5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有场所的,需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对应场所的图片; (2)属于投标人与第三方合作场所的,则同时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对应场所的图片,如合作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合作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3)属于投标人与第三方租赁场所的,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场所的图片,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租赁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4)或提供承诺: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则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为本项目配备配送场所及冷藏仓储场所(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照“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
二、原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6项: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8,200.00元)。 |
现修正为: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元整(小写:18,200.00元)。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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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大朗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北路668号
联系方式:0769-8310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1205
联系方式:0769-22258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69-22258565
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