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ZCZB-25ZB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各采购包中“3.详细评审”之“商务部分”部分评审内容进行澄清:
原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冷库配套情况 (6.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冷库容积进行评审: 1、冷库总容积≥250平方米,且通勤时间≤45分钟,有利于迅速开展配送服务的,得6分; 2、冷库总容积≥250平方米,且45分钟≤通勤时间≤60分钟,较有利于顺利开展配送服务的,得4分; 3、冷库总容积<250平方米,或通勤时间>60分钟,不有利于顺利开展配送服务的,得2分。 4、没有提供完整的评审资料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①冷库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冷库采购或安装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冷库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复印件,冷库的租赁期须涵盖本(为便于评审,此处配送服务期暂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本采购包配送服务期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的,须同时承诺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续期且新续期的冷库配置不低于前一期的配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冷库容积,否则不得分。②同时须提供冷库的彩色图片和冷库距离采购人处电子地图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现澄清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冷库配套情况 (6.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冷库容积进行评审: 1、冷库总容积≥250立方米,且通勤时间≤45分钟,有利于迅速开展配送服务的,得6分; 2、冷库总容积≥250立方米,且45分钟≤通勤时间≤60分钟,较有利于顺利开展配送服务的,得4分; 3、冷库总容积<250立方米,或通勤时间>60分钟,不有利于顺利开展配送服务的,得2分。 4、没有提供完整的评审资料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①冷库为自有的,提供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冷库采购或安装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冷库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复印件,冷库的租赁期须涵盖本(为便于评审,此处配送服务期暂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本采购包配送服务期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的,须同时承诺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续期且新续期的冷库配置不低于前一期的配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相关证明材料需体现冷库容积,否则不得分。②同时须提供冷库的彩色图片和冷库距离采购人处电子地图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采购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长埔开发区
联系方式:0763-3921387(联系人:黄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3号
联系方式:0763-3889689-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 话:0763-3889689-607
清远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