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欧盟的新鲜蔬菜质量等级标准比较有代表性,编制标准的指导思想、思路及标准的特点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美国新鲜蔬菜质量等级标准化历史悠久,各种产品的标准也很齐全。美国国会授权美国农业部制定新鲜蔬菜的官方等级标准(Grade Standard)并开展公正的检验服务。美国农业部农产品(18.04,0.00,0.00%)销售局新鲜产品分局水果蔬菜处专门设有标准化科负责此项工作。最早的一项标准可追溯到1917年,当时的美国农业部制定了马铃薯等级标准。迄今为止,美国农业部已对85种鲜果、干果、蔬菜及有关产品制定了157项等级标准,其中鲜销蔬菜质量等级标准70项、加工用蔬菜质量等级标准24项。此外,还制定了119项水果、蔬菜的检验指南。美国制定标准的一个特点是因地制宜,即根据各地差异和栽培条件,定出不同蔬菜质量标准。番茄和黄瓜等蔬菜分别有温室条件产品和常规条件产品的标准,洋葱、马铃薯和胡萝卜等蔬菜依其品种不同分别有2~4个不同的标准。标准的修订与标准的制定类似,只是难度相对较小。标准修订时,专家主要调查栽培品种、栽培条件、包装容器、包装方法及其他因素变化情况,从而对原标准进行修订,使标准符合最新要求。
欧盟自1962年建立共同市场以来,就开始强制执行新鲜蔬菜的质量标准。1972年,欧盟发布了1035号《关于共同组织水果、蔬菜市场》的法规,规定在欧盟内部贸易中应用公平竞争的规则消除各种壁垒,在对外贸易上采用共同的质量标准。当质量标准制定后,不符合标准的新鲜蔬菜不允许在欧盟国家内销售。欧盟的标准属于国际区域性标准,现用于欧盟12国。为了适应发展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盟对许多新鲜蔬菜的标准进行了修订。欧盟制定新鲜蔬菜质量等级标准时主要以UN/BCE和OKCD标准为蓝本,起草一份建议交12国专家组讨论,专家组达成一致协议后由蔬菜管理委员会讨论并投票。
欧盟的标准在蔬菜市场上起到了清除劣质品、促进生产优质品、发展贸易、提高农民收益以及便于消费者选择购物的作用,为建立统一大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从1993年1月1日起,12国内的产品可以自由流通。由于执行了统一标准,属于12国以内的新鲜蔬菜进出口贸易,12国间的边境已不再实行检验。但欧盟以外国家的新鲜蔬菜进入欧盟时仍要接受严格检验。
对欧盟和美国的新鲜蔬菜质量等级标准的内容分析可以看出,标准不仅反映了对种植业方面的要求,还包含了对畜牧和家禽饲养业、水产业、林业等方面的要求。标准不仅包括对生产过程管理方面的要求,还延伸到对收获、加工和包装、标签等方面的要求。所以,新鲜蔬菜质量等级标准是控制从蔬菜的田间生产到加工成最终消费产品的一个完整的、基础的指导法则,也可以说是无污染农业的根本法则。实际上,在一个区域,种植业、饲养业、林业等都互相交织在一起,互相影响,只有把它们结合在一起制定标准,才可能得到真正的无污染的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