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调整终于成真。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水井坊:没有听说高层有这方面意向,今年还没有调整过价格
泸州老窖:暂时没有这个想法,4月份部分特曲曾涨价约10元
五粮液:不太清楚,价格由销售公司决定
老白干:部分销路较好的产品已经涨价,也有一些产品经过调整“砍掉”的
古井贡酒:没有收到提价的正式通知
目前白酒消费税计税方式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由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一般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将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避税。
办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办法》于8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核定依据是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按其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其中对于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核价幅度原则上还应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