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连续两次积满12分,或连续两个年度积满12分后,再次违法违规被处罚的,可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餐饮单位如存在问题,将针对问题严重性被记一定分数,一定周期内计分分值积满12分的,其法定代表人须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若在同一年度内连续两次积满12分,或连续两个年度积满12分后,再次违法违规被处罚的,可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6月1日起,《株洲市餐饮服务单位违规记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正式实施,这种通过违规计分对餐饮行业进行严格管理的方式,在国内还是首创。
借鉴新加坡的餐饮管理模式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李玉富介绍,餐饮行业管理职能去年底才从卫生部门移交到该局。该局领导近期赴新加坡考察学习时,发现新加坡对餐饮行业采用违规计分的方式进行管理,效果很好,于是便借鉴其方式并加以完善,制定出符合株洲实际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株洲城区有固定营业场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的5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这种计分制的餐饮行业管理方式在内地还没有先例。”李玉富说。
根据《规则》,一次违规行为记分的分值,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记分周期为一个年度,总分12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李玉富介绍,该《规则》的施行,将有助于维护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律意识,减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分数超标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具体怎么处罚、扣分,将视具体情况而定。”李玉富介绍,餐饮单位如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等行为时,将被处于记12分的顶格处罚;从业人员上岗前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记1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积满12分的,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同一年度内连续两次积满12分,或连续两个年度积满12分,若再次违法违规被处罚,则视情节严重,可适用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餐饮服务单位对行政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消除。李玉富说:“欢迎大家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拨打株洲市食药监局投诉电话28824260。”
部分违规被记分行为
●一次记12分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故意毁灭有关证据;
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一次记6分的
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经营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