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什么是甜味剂?
答: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规范 食品添加剂运用规范》中定义甜味剂是赋予食品以甜味的物质。甜味剂分为自然甜味剂,包括糖的衍生物和非糖自然甜味剂;和人工合成甜味剂,采用化学合成、改性等技术得到的各种有不同特性的人工甜味剂。
甜味剂的甜度远高于蔗糖,但是不同的甜味剂甜感特性不同,有的甜味剂不只甜味不纯,带有酸味、苦味等其他味感,而且从含在口中霎时的留味到残存的后味都各不相同。人工合成甜味剂化学性质稳定。
不同的甜味剂化学性质不同,应用的场所也不同。
①常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有:
糖精或糖精钠(化学名:二水邻磺酰苯甲酰亚胺钠,下同),甜度是蔗糖的200~700倍,明显后苦,在婴幼儿食品中不允许运用。
甘美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或钙盐),甜度是蔗糖的30~80倍,甜味纯粹、自然,不带异味;甜味刺激来得较慢,但持续时间较长。
安赛蜜或AK糖(乙酰磺胺酸钾),甜度为蔗糖的200倍,甜味纯粹而激烈,甜味持续时间长。
以上人工合成甜味剂须依照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规范 食品添加剂运用规范》规则的范围和限量运用。
②自然甜味剂有:
罗汉果甜苷是从我国特有植物--罗汉果中提取得到,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有罗汉果特征风味。罗汉果在我国已有三百年的药用历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则的依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种类。可在各类食品中按消费需求适量运用(但是,所加工的食品应该不在“GB2760中表A.3按消费需求适量运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上,下同)的食品添加剂。
甘草类甜味剂是从中国常用传统药材--甘草中提取得到,甜度为蔗糖的200~500倍,其甜刺激来得较慢,去得也较慢,甜味持续时间较长。有特殊风味。可在规则的范围内按消费需求适量运用。
甜菊糖苷是从原产于巴拉圭和巴西的甜叶菊中提取得到,甜度为蔗糖250~450倍,带有轻微涩味。可在规则的范围内按消费需求适量运用。
③自然物的衍生物甜味剂有:
三氯蔗糖(4,1'',6''-三氯半乳糖),甜度为蔗糖的400~800倍,甜味特性十分类似蔗糖,没有任何苦后味。须依照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规范 食品添加剂运用规范》规则的范围和限量运用。
阿斯巴甜(天冬氨酸苯丙氨酸甲酯,又称甜味素),甜度为蔗糖的200倍,具有清爽的甜味,没有合成甜味剂通常具有的苦涩味或金属后味,味质近于蔗糖。阿斯巴甜高温水解后对有苯丙酮酸尿症的患者有一定毒性。因此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规范 食品添加剂运用规范》规则添加阿斯巴甜之食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阿力甜(L-α-天冬酰-N-(2,2,4,4-四甲基-3-硫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甜度是蔗糖的2000倍,甜味刺激来得快,与甜味素相似的是其甜味觉略有绵延。须依照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规范 食品添加剂运用规范》规则的范围和限量运用。
纽甜(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冬氨酸-L-苯丙氨酸1-甲酯),甜度大约是蔗糖的7000~13000倍,具有纯粹的、类似于蔗糖的甜味,几乎无苦味、金属味、酸味和咸味等杂味,显出清凉的感觉。还可以使食品的甜味、咸味、酸味等良好风味得到保持甚至提高,而对苦味、涩味等不良味道及某些刺激性气味则有减轻和掩盖的作用。
阿斯巴甜、纽甜属于可在各类食品中按消费需求适量运用的食品添加剂。
(摘自《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孙宝国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