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天表示,近期该部在监视检查中发现,仿冒药品消费运营食品的违法问题比拟突出,有的擅自运用药品称号命名食品,如“板蓝根××”、“清开灵××”等;有的非法添加药物原料;还有的夸张宣传,暗示具有治疗作用。
为此,卫生部昨天发布公告,制止运用曾经批准的药品名命名其消费的食品,食品运营单位不得购入、储存、陈列和销售与曾经批准的药品称号相同的食品。
卫生部请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越权审批食品,也不得在食品卫生答应证的“答应项目”栏中擅自增加除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以外的特定的食品称号。对监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通报。
卫生部还倡议,消费者如发现仿冒药品消费运营的食品,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和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