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多宝诉广药王老吉的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药王老吉在拿回商标权以后,企图将王老吉品牌曾经隶属的东西一并拿走,包括加多宝的首创广告语,这在加多宝看来完整不可承受。加多宝在官方声明中表示,会立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以维护凝结加多宝聪慧和汗水的劳动果实不受进犯。
“怕上火”独一指向加多宝消费的红罐凉茶
据公开材料显现,加多宝经过长期的市场实践经验,拜托专业机构经过大量调研,2003年提出了“预防上火的饮料”的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怕上火”的广告语,10年来投资数百亿元停止打造,让“怕上火”成为消费者心目中最喜闻乐见的广告语,以至一提起这句广告语,人们就会想起加多宝消费的红罐凉茶。
“加多宝是‘怕上火喝***’广告语当之无愧的创作者和具有者。”加多宝法律顾问姚岚在承受采访时表示,加多宝公司秉承王泽邦后人独家受权配方,17年来独立消费自主经营红色罐装凉茶饮品,具有无懈可击的产品配方权和消费经营权,固然租用过他人的商标,但是,并不因而改动加多宝依法享有该产品出品人的法律地位。“怕上火”广告语独一指向加多宝公司所出品的红色罐装凉茶产品的明白的联络。因而,加多宝公司是凉茶产品范畴“怕上火”广告语当之无愧的知识产权专属权益人。
事实上,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通报中,也支持了姚岚的观念:“‘怕上火’广告语经过加多宝公司多年来持续、频繁、大范围的运用,曾经具有第二含义,能够与其所指向的凉茶产品建立起稳定的联络,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承载着极高的商品商誉,能够为该商品的经营者带来商业利益,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维护。”
广药的模仿进犯了加多宝的合法权益
但是荒唐之处在于,王老吉提出,如果继续让王老吉公司运用,则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该广告语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这意味着,除了王老吉,谁运用‘怕上火’都浪费了,尽管这句广告语不是我首创的,但也应该为我所用。
这种霸气的国企思维让外界唏嘘不已。“根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谁付出了劳动,谁就应该取得相关的权益。”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认为,“怕上火”广告语属于加多宝独立创作并运用,属于加多宝毋容置疑。
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郭德忠进一步分析说,“加多宝凉茶在配方、工艺、口感、包装装潢都没有改动,在此前提下,名字更换成加多宝,不存在进犯权益的问题。反过来,广药在广告语、广告片、终端宣传物料、装潢完整模仿加多宝创意及设计,严重侵害了加多宝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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