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莞蔬菜配送公司官方网站!提供服务有:蔬菜配送 东莞蔬菜粮油配送 蔬菜配送公司 蔬菜配送中心 东莞送菜 送菜公司 农产品配送 农副产品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洪梅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推荐 “职业打假人”为获十倍赔偿虚构事实 获千元处罚

发布时间:2018-02-01 发布者:首宏蔬菜配送中心 所属类别:食品安全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官方公众号得悉,日前,南京中院对“职业打假人”吴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交虚假证据虚拟事实,罚金1000元。这是南京中院对“职业打假人”涉嫌虚假诉讼的行为开出的第一份罚单。

  “职业打假人”虚假诉讼获千元处分

  被告吴某称其在被告某超市处购得的某婴儿配方奶粉为过时食品,并以被告超市违背国度《食品安全法》,未能及时清算过时贮存不当的食品为由,请求被告“退一赔十”,在一审中获法院支持。而被告某超市上诉提出,从未销售过与案涉产品相同生产日期的产品。

  经审理查明,涉案奶粉罐底加印了防伪和积分查询码,经过该条码可以查询该产品的销售途径。经查询,案涉产品来自于无锡某贸易公司,并非来自于涉案超市以及其独一供货商南京某贸易公司。同时,依据上诉人某超市提供的涉案奶粉进销存报表以及验货清单、供应商出库单亦显现该超市并未进过与案涉产品相同生产日期的产品。

  南京中院以为,被告某超市提供的证据可以互相印证,可以证明涉案奶粉并非系该超市销售。同时,被上诉人吴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供证据或书面陈说和质证意见。

  对此,1月12日,南京中院对吴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交虚假证据虚拟事实,损伤别人合法权益,亦阻碍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的行为,开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分决议书。

材料图: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分决议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

  律师:打假牟利毁坏市场秩序

  北京尚左律师事务所主任毛伟旗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院判决分析,不排除“职业打假人”试图经过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行为,采取虚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其非法目的。

  针对此类案件,毛伟旗向记者介绍,自《食品安全法》十倍惩罚性赔偿条款实施以来,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职业打假人”日益增多,严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打假行为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如果‘职业打假人’采用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方式进行敲诈则将职业打假推向深渊,非合理手段的打假,既毁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也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责任编辑:吴晓薇)

首宏蔬菜配送公司公从号
首宏蔬菜配送公司老板微信号
联系我们Contact Us更多>>
全国服务电话:
400-0769-006

东莞首宏蔬菜配送公司
服务热线:134-804-11888
联系人:苏首宏
电子邮箱:815665333@qq.com
QQ:815665333
网址:www.shucaipeisong.net

最新资讯
相关资讯

本站永久域名:www.shucaipeisong.net 实名:蔬菜配送 蔬菜、粮油、水果配送服务Tel:0769-22694565
东莞蔬菜配送电话:134-804-11888 苏首宏 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400-0769-006
公司地址:东莞东城桑园二区十路19号 首宏蔬菜配送中心 东莞水果配送 粤ICP备10050590号-1
蔬菜配送 | 蔬菜配送公司 | 蔬菜配送中心 | 农产品配送 | 饮食资讯 | 食品安全 | 网站地图 | 东莞蔬菜粮油配送
学校蔬菜配送 | 幼儿园蔬菜配送 | 【BMAP】 | 【GMAP


工商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