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席 本刊记者 傅绍良
近日,一套历时一年时间编写,共计30多万字的《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标准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体系》)开端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据理解,这是山东省食药监系统内首部食品药品执法标准体系。
近年来,潍坊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化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根本方略,落实法治政府建立工作严重部署,多措并举不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究行政执法科学化、标准化、精密化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夯实工作根底,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完成严厉标准公正文明执法总请求,2017年5月,潍坊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肯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标准体系建立”这个课题,探究展开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立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他们选择主干力气,特地成立了标准体系起草小组,于2017年8月份开端着手起草,在屡次总结提炼、梳理归结、征求意见、修正完善、学习自创、调研论证的根底上构成初稿,并屡次约请潍坊市政府法制办、市质量技术监视局、潍坊医学院法学院等有关专家停止指导论证,听取了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有关指导意见,构成了《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标准体系(试行)》。
该标准体系共分五大部分、17个大项、218个小项,从行政处罚保证标准、行政处罚立案标准、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标准、行政处罚决议标准、行政处罚执行标准等五方面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工作各环节作了明白、详细、详尽、细致、缜密的规则,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施行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了一个可执行、可操作的标准标准。比如,该标准体系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中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决议等各个程序停止了详细标准详细的规则,对于各个环节使用何种执法文书,执法文书如何制作等停止了明白细致的规则,使得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有据可依。
另外,该标准体系规则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黑名单公开及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等内容,对于广大市民理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便利渠道,充分保证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视权。
“《标准体系》贯彻到了食药执法的每个环节,相比之前,执法标准更细、更严,可操作性更强。”潍坊市食药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标准体系》注重了环节、部门、科室间的上下、左右衔接畅通,确保每项工作构成闭环,如完善了内外通报机制,一方面畅通了内部市县两级单位的信息,将执法信息及时通报到属地相关部门、市局相关科室;另一方面,如果涉及外地或者其他部门的,《标准体系》制定了详细的机制保证与外部的信息衔接。这样,通报信息在内部和外部构成“闭环”,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畅通,也能够解决“一罚了之”的问题。《标准体系》的出台施行,对于解决和纠正执法实践中制度不完善、标准不统一、裁量不恰当等问题,以及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标准化建立,提升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堪称食药执法的“范本”。
在全国上下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严厉标准公正文明执法的时代背景下,潍坊市在健全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建立方面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这一《标准体系》的出台必将切实保证执法人员正确施行法律法规规章,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也必将促进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阔步迈上一个更加崭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