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则了出口水果中多菌灵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液相色谱测定办法。
本规范适用于出口柑桔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1 5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志、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 抽样数量
批量,件 最低抽样数,件
1~25 1
26~100 5
101~250 10
251~1 500 15
2.3 抽样办法
按2.2规则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每件至少取500g作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kg。加封后,标明标志,及时送实验室。
2.4 试样制备
将所取原始样品缩分出1kg,取可食局部,经组织捣碎机捣碎,均分成两份,装入干净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志。
2.5 试样保管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管。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需避免样品遭到污染或发作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3 测定办法
3.1 办法提要
试样用盐酸溶液加热回流,停止提取。提取液经过滤后调至碱性,再用二氯甲烷提取。
提取液经浓缩,c18预处理小柱净化,甲醇洗脱。洗脱液浓缩后用液相色谱仪-紫外检测器测定,外标法定量。
3.2 试剂和资料
所用试剂除注明外,均为剖析纯,水为蒸馏水。
3.2.1 正己烷:优级纯。
3.2.2 二氯甲烷。
3.2.3 甲醇:色谱纯。
3.2.4 甲醇溶液:20%(v/v)水溶液。
3.2.5 盐酸溶液:2mol/l。
3.2.6 氢氧化钠溶液:10mol/l,2mol/l。
3.2.7 碳酸氢钠溶液:用水溶解5g碳酸氢钠并稀释至100ml。
3.2.8 多菌灵规范品:纯度≥96%。
3.2.9 多菌灵规范溶液:精确称取适量的多菌灵规范品,先用少量的盐酸溶液(3.2.5)微热溶解,再用该盐酸溶液定容,配成浓度为1.00mg/ml的规范储藏溶液。依据需求再配成恰当浓度的规范工作溶液。
3.3 仪器和设备
3.3.1 液相色谱仪并配有紫外检测器。
3.3.2 离心管:具塞,5ml,15ml,50ml。
3.3.3 离心机:转速6 000r/min。
3.3.4 快速混匀器。
3.3.5 高速组织捣碎机。
3.3.6 多功能微量化学样品处理仪(或相当的装置)。
3.3.7 微量注射器:25μl、100μl。
3.3.8 玻璃抽滤器。
3.3.9 砂芯漏斗:2号或3号。
3.3.10 c18预处理小柱:先用3ml甲醇,再用同体积水分别淋洗。
3.3.11 注射器:5ml。
3.4 测定步骤
3.4.1 提取、净化
称取试样约5g(精确到0.1g)于50ml离心管(3.3.2)内,加10ml盐酸溶液(3.2.5),装上回流冷凝管后,加热至沸腾,回流30min。移出,冷却至室温。将离心管内的样液用砂芯漏斗抽滤,再用10ml盐酸溶液(3.2.5)分数次洗涤残渣。合并滤液,在容量瓶中用盐酸溶液(3.2.5)定容至25ml。
精确吸取2.5ml上述滤液,同时吸取与样液中多菌灵浓度相近的规范工作溶液2.5ml,分别置于15ml离心管中,加4ml二氯甲烷,在快速混匀器上混匀2min,离心(4 000r/min)3min。用尖嘴吸管吸出下层二氯甲烷,弃去。在水相中加入适量氢氧化钠溶液(10mol/l),使试液接近碱性,然后小心滴加氢氧化钠溶液(2mol/l),使试液的ph为10~11。再滴加碳酸氢钠溶液,使试液的ph调至9.5~10。用3×4 ml二氯甲烷在快速混匀器中提取2min,离心(4 000r/min)3min,用尖嘴吸管将二氯甲烷转入另一离心管中。合并三次二氯甲烷提取液,浓缩至1ml。
将上述浓缩的提取液通过注射器转入c18预处理小柱(3.3.10)。用3ml 甲醇溶液(3.2.4)洗涤离心管并过c18预处理小柱,弃去流出液。继用3ml正己烷洗涤离心管并过c18预处理小柱,弃去流出液。用2×2.5ml甲醇(3.2.3)洗涤离心管并过c18预处理小柱,收集二次洗脱液并浓缩至1ml以下。用甲醇(3.2.3)定容至1ml,供液相色谱测定。
3.4.2 测定
3.4.2.1 色谱条件
a. 色谱柱:μbondapak c18,300mm×29mm(id);
b. 流动相:甲醇-水(4+6);
c. 流速:0.8ml/min;
d. 检测器:紫外检测器,测定波长286nm;
e. 色谱柱温度:室温。
3.4.2.2 色谱测定
依据样液中多菌灵含量情况,选定与样液峰高相近的规范工作溶液。规范工作溶液和样液中多菌灵响应值均在仪器检测线性范围内。对规范工作溶液和样液等体积参插进样测定。在上述色谱条件下,多菌灵保留时间约为7min。
3.4.3 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按上述测定步骤停止。
3.5 结果计算和表述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按下式计算试样中多菌灵残留含量:
h·cs
x=───-
hs·c
式中:x—试样中多菌灵残留量,mg/kg;
h—样液中多菌灵的峰高,mm;
hs—规范工作溶液中多菌灵的峰高,mm;
cs—规范工作溶液中多菌灵的浓度,μg/ml;
c—最终样液所代表的试样浓度,g/ml。
注:计算结果需扣除空白值。
4 测定低限、回收率
4.1 测定低限
本办法的测定低限为0.7mg/kg。
4.2 回收率
回收率的实验数据:多菌灵添加浓度在0.7~12.0mg/kg范围内,回收率为90.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