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院士、教授通知你食品添加剂背后的那些事:
7、我国怎样审批与确认新食品添加剂?
答: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施行条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则》的请求,为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答应管理,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答应管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9号)》。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提交请求的技术必要性证明材料。还要由承当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安全性评审的机构选择2~3名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研制及消费现场停止现场核实、评价。对尚无相应产品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承当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安全性评审的机构应当在申请者提交材料基础上,组织对产品规范(包括鉴别、主要技术指标请求及相应的检验办法)停止考证,考证结果作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的根据。卫生部根据食品添加剂技术上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结果,对契合食品安全请求的,依法决议准予答应并发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运用范围和用量,同时发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质量规格请求,作为企业组织消费的根据。
(摘自《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孙宝国主编)